一、参赛对象:我校在读注册学生,专业不限。
二、时间安排:
1、2016年7月7日-9月9日学生按照要求制作作品;
2、9月12日下午14点每学院上交作品,过时不候(联系人:李全玲);
3、9月12-18日校语委组织专家评选作品,最终选出优秀作品10件参加市级复评;
三、组织工作
1、各学院组织有相关特长的学生暑期积极制作参赛作品,组织作品遴选,按时上交作品及登记卡;
2、校语委组织专家公平、公正地评选作品,评选出的10件作品由参赛选手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连同作品一起报送市语委复评。
四、书写内容和要求
1、提倡书写老一辈革命家的诗词;提倡书写长征亲历者在著作中的名言警句;提倡书写外国友好人士、记者、学者对中国长征的评价以及重走长征路的感悟体会等。
2、提倡书写自己创作的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的诗词。
3、书写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等。作品须使用毛笔书写;书体可从楷书、隶书、行书中任选一种,作品尺寸应为四尺以内。作品须落款、加盖印章,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见附表)并牢固地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作品无须装裱。
4、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享有使用权。
五、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根据参赛人数确定奖励名额;
2、学院组织奖:根据报送作品质量及组织宣传工作情况等评选。
上外贤达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6年7月5日
附表:
2016年上海市大学生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
书法展示活动作品登记卡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码 | |
民族 | | 年级、专业 | |
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所在学校(全称) |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
以下为书写内容信息 |
内容 | | 选自 | |
作者 | | 出版社及出版时间 | |
书写内容为自己创作 | 是( )/否( ) |
此表填写后牢固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