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师生参与第二届上海市民诗歌创作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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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师生参与第二届上海市民诗歌创作活动的通知
2016-09-09

各学院、处(部):

接上海市学习型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上海市振兴中华读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海市作家协会联合发文(沪学促进办【2016】2号),现将我校参加第二届上海市民诗歌节暨第十届上海市民诗歌创作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活动主题

寻找诗意美丽人生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原创诗歌作品征集

1.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宗旨,创作诗歌作品,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抒写“中国梦•申城美”“中国梦•校园美”“中国梦•劳动美”,讴歌改革开放以来祖国的发展、城市的变化以及我们工作、生活的真善美和人生感悟。

2.题目自拟,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

3.体裁以自由诗和格律诗词为主,行数不超过50行。

4.来搞必须是投稿者原创,不得抄袭或转摘。

5.征稿截止时间:2016年9月10日。

四、活动对象

我校全体感兴趣的师生。

五、原创诗歌作品和诗歌朗诵作品校内评选

1、送交作品:各学院师生将作品电子版本交至学院教学秘书处,标注姓名、专业、学号等个人信息;

2、作品分类:学生组,教师组;

3、校内评选:各学院将作品分类整理后统一发送至教务处李全玲办公梦之队(腾讯通)离线消息,由校语委组织专家评审后选拔优秀作品代表学校参加市级评选。

上外贤达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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