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书法家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上海市大学生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书法展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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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书法家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上海市大学生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书法展示活动的通知
2016-09-05

各高等学校语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以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契机,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缅怀革命先辈的丰功伟绩,弘扬革命传统,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上海市大学生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书法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长征精神,传承中华文化。

二、组织机构

本活动由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指导,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书法家协会主办,上海教育电视台、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上海市书法家协会教育委员会、易班网承办。

活动设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东方教育时报》编辑部。

三、参加对象

本市高校学生。

四、活动流程

1.2016年6月至9月上旬,各高校语委在校内开展书法作品征集和展示活动。

2.2016年9月20日前,各高校语委推荐10件书法作品,并填写好《2016年上海市大学生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书法展示活动推荐作品汇总表》(附件1),统一报送至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东方教育时报》编辑部,参加市级评选和展示活动。

3.2016年9月下旬,组织专家开展市级评选。

4.2016年10月,开展市级展示活动,优秀获奖作品将在长征组歌主题教育活动现场展示,在部分高校进行巡展,并在上海教育电视台、《东方教育时报》、易班网和上海语言文字网等媒介上进行展示。

六、内容和要求

1.提倡书写老一辈革命家的诗词;提倡书写长征亲历者在著作中的名言警句;提倡书写外国友好人士、记者、学者对中国长征的评价以及重走长征路的感悟体会等。

2.提倡书写自己创作的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的诗词。

3.作品书写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等。作品须使用毛笔书写;书体可从楷书、隶书、行书中任选一种。作品宣纸尺寸应为四尺以内。

作品须落款、加盖印章,填写《2016年上海市大学生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书法展示活动作品登记卡》(附件2)并牢固地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作品无须装裱。

4.参加活动的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处置权。

凡投稿者被发现或被举报有代写等弄虚作假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一律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

七、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另外,设网络人气金银铜奖及佳作奖若干名。

2.单位奖项:设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名。根据报送作品质量及组织宣传工作情况等评选。

八、工作要求

各高校语委要深刻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开展书法展示活动,缅怀先烈、铭记历史,传承弘扬长征精神。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1.地址:上海市长宁路491弄36号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东方教育时报》;邮编:200050。

2.联系人:周俊峰,手机号:13701746101;办公电话:62525555转441分机。

活动的相关信息在“上海语言文字网”和“易班网”网页上浏览,相关电子表格可在上海语言文字网中的“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网址如下:

上海语言文字网:http://www.shyywz.com

易班网:http://www.yiban.cn

附件:1.2016年上海市大学生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书法

展示活动推荐作品汇总表

2.2016年上海市大学生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书法

展示活动作品登记卡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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