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沪语委〔2013〕4号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各高等学校语委,市语委各成员单位,有关机构:
为全面贯彻实施教育部、国家语委«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推动上海市语言文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本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市语委组织制定了«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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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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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
目录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科学规划
(二)全面提高
(三)主动服务
(四)改革创新
三、工作目标和进度
(一)总体工作目标
(二)总体进度要求
四、落实七大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1.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努力扩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范围
3.努力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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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1: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培训工程
项目1-1:语言文字学习培训基础建设项目
项目1-2:教师语言文字学习培训项目
项目1-3:公务员语言文字学习培训项目
项目1-4:媒体从业人员语言文字学习培训项目
项目1-5:公共服务行业人员语言文字学习培训项目
项目1-6:进城务工人员普通话培训项目
工程2:语言文字规范化社会宣传工程
项目2-1:语言文字法制宣传项目
项目2-2: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项目
项目2-3:语言文字规范化媒体宣传项目
(二)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1.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
2.推进语言文字标准化
3.提高语言文字信息化水平
工程3: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评估工程
项目3-1: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评估项目
项目3-2:领域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评估项目
项目3-3: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项目
项目3-4: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项目
工程4:语言文字标准化、信息化工程
项目4-1: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国家标准制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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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4-2:语言文字类上海地方标准研制项目
项目4-3: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宣传普及项目
项目4-4:语言文字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项目
项目4-5:语言文字工作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4-6:语言文字事业基础工程建设项目
(三)加强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监督检查和服务
1.加强社会语言文字应用日常监测
2.加强对社会语言生活及语言文字变化发展情况的监督监测
3.构筑语言文字公共服务体系
4.加强语言文字科学研究,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
工程5: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监测工程
项目5-1:机关公务用语用字监测项目
项目5-2:新闻媒体用语用字监测项目
项目5-3:教科书语言文字应用监测项目
项目5-4:公共场所语言文字应用监测项目
项目5-5:公共场所外文译写规范监测项目
工程6:社会语言生活服务工程
项目6-1: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6-2: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6-3:社区语言服务项目
项目6-4:提升城市外语服务能力项目
项目6-5:国家通用盲文、手语推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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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7:语言文字科研工程
项目7-1:语言文字政策研究项目
项目7-2:外语战略研究项目
项目7-3: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项目
(四)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1.提高上海市民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能力
2.提高上海市民的多种语言文字能力
3.提高上海市民的语言信息技术使用能力
工程8:市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项目8-1:«市民语言应用能力指导纲要»项目项目8-2:中小学听说读写多类型语文课程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8-3:高校和职业学校语文类课程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8-4:市民语言能力测评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8-5:市民阅读习惯和能力培育项目
(五)科学保护上海语言资源
工程9:上海语言资源科学保护工程
项目9-1:上海语言资源调查监测项目
项目9-2:上海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项目
项目9-3:上海语言文化资源展示平台建设项目
(六)弘扬传播中华优秀文化
1.广泛开展语言文化活动
2.利用上海区位优势提升汉语的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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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拓展与港澳台地区及海外的语言文化交流
工程10:中华经典诵、写、讲工程
项目10-1:学校“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项目
项目10-2:中华经典诵、写、讲多样化社会活动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10-3:中华经典诵、写、讲理论研究项目
工程11:语言文字海外交流工程
项目11-1:实用汉语能力培训测试项目
项目11-2:华侨华裔子女汉语培训项目
项目11-3:两岸四地青少年语言交流项目
(七)加强语言文字法制建设
1.加强语言文字立法实践
2.加强语言文字执法工作
3.加强语言文字依法管理制度建设
工程12:语言文字法制建设工程
项目12-1:语言文字立法实践项目
项目12-2:语言文字执法检查项目
项目12-3:语言文字依法管理制度建设项目
五、创新和保障
(一)强化创新,适应发展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调
(三)培养人才,提升能力
(四)保障经费,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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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上海市中长期语言文字工程(项目)责任部门一览表
2.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实施上海市中长期语言文字工程
(项目)职责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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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已经发布.为了推动上海市语言文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本市经济、社会、文化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全面贯彻实施«规划纲要»,制定本实施意见.
«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
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行动,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纲领.
«规划纲要»指出,语言文字是国家的战略性文化资源,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性资源,语言文字事业要立足国家安全和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为国家军事、外交、国防等提供支持与服务.«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汉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汉语拼音的作用更好地发挥;国家语言实力显著增强,国民语言能力明显提高,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语言文字事业要
“服务教育现代化、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要注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范围和普及质量并重,要拓宽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域,
要在理念思路、工作机制、管理服务等方面大力创新.«规划纲要»
对未来一个时期的国家语言文字事业提出了全新的目标任务和理念思路,指明了发展方向,作出了全面部署,对语言文字事业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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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应当准确把握上海语言文字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增强主动性、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求真务实、注重实效,深刻领会«规划纲要»的精神实质,全面落实«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重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全面贯彻实施«规划纲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上海语言资源,努力提升语言管理能力、语言服务能力以及市民的语言应用能力,构建和谐语言生活,优化城市语言环境,科学规划、全面提高、主动服务、改革创新,为上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基础性支撑.
科学规划是上海语言文字事业持续发展的必要前提.自觉遵循语言文字客观规律,牢固树立科学、辩证的语言观.全面关注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语言生活中的各种语言文字,坚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导地位,坚持语言文字主体性和多样性的辩证统一、语言规范和语言发展的辩证统一、语言生活独特性和包容性的辩证统一,科学规划好不同语言的地位和功能,使多样的语言文字各安其位、各尽其责、和谐共存.
全面提高是上海语言文字事业持续发展的核心要求.要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本普及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普通话、规范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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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汉语拼音社会使用的规范化水平;要适应国际化的需求,努力提高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的规范化水平;要适应社会的结构转型,切实提高语言管理能力;要适应多样化的语言需求,努力提高语言服务能力;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市民的语言应用能力.
主动服务是上海语言文字事业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主动服务、自觉融入上海城市发展的整体战略,充分发挥语言文字事业在优化城市人文环境、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增强城市国际影响力等方面的价值与作用,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主动与教育、文化、科技等各项建设事业有机结合,努力探索新的事业发展增长点和工作着力点,在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支撑和服务的过程中实现自身价值,推进自身的发展.
改革创新是上海语言文字事业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改革,不断开创上海语言文字事业的新局面.全面推动观念创新、制度创新、手段创新,以新观念看待新问题,以新思维研究新问题,以新手段解决新问题,探索构建国家战略、上海特色和时代特征有机结合的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新模式.
到2020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导地位全面确立并不断巩固,普通话普及率和使用水平大幅提高,规范汉字全面普及,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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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社会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及汉语拼音的社会使用基本符合规范标准,公共场所外文译写不规范现象有效遏制.语言管理和语言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依法管理体制更加健全,不断增长和日益多元的语言文字需求得到更好满足,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和社会服务体系趋于完善.语言资源得到科学保护,语言文字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广大市民的语言应用能力普遍提高,语言文字使用中的国家意识、法制意识、现代意识全面树立并不断增强.国家通用语言、方言、外语在不同领域各自发挥作用,不同语言分工合理、良性互动的格局基本形成,社会语言生活总体和谐.
完成布局(1年).2013年是«规划纲要»实施的开局之年,全
市各区县、各系统、各高校语委要把认真学习领会、积极宣传«规划纲要»精神和制订各自的落实方案作为首要任务,全面推进«规划纲要»实施.市语委将按轻重缓急制定七大主要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初见成效(5年).2017年,«规划纲要»实施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实现本实施意见确定的主要目标:普通话全面普及,中青年市民普通话水平显著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基本规范,
基本消除公共场所外文译写不规范的现象;语言文字管理制度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语言资源保护在多方面获得成果;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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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活动形成常规;市民语言文字应用的国家意识、法制意识、现代意识和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方言、外语在不同领域各自发挥作用,协调发展.
实现目标(8年).2020年,全面完成本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规划纲要»,形成和谐的社会语言生活,促进上海语言文字事业科学发展.
«规划纲要»确定了“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
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等七大主要任务,上海在进一步分解、细化的同时,以实施相关工程和项目为抓手,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规划纲要»规定的核心任务,上海要在“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
基础上,继续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继续依法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扩大汉语拼音的使用范围.
加强农村地区的普通话推广工作,主动为外来务工人员学习普通话提供服务,进一步提高普通话在全市范围的普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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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社会宣传,有计划地对公务员、教师、媒
体从业人员、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专项培训.
———项目内容:培训组建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讲师团;探讨建立讲师团进机关、下社区、走基层的走教制度.研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培训教材;搭建多层次、多
类型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平台.制定重点人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培训计划.
———责任部门:市语委办
———项目内容:将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中小学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增设专门课程,给
予专门学分.提高各级各类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和汉字应用水平.
———责任部门:市教委、市语委办、各区县政府
———项目内容:实施机关公务员语言文字培训计划,分批举办文秘、内勤、核稿、校对岗位公务员语言文字规范专题培训班,通过
“干部在线”网等对机关公务员开展相关的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基础知识培训.将语言文字规范、普通话演讲等纳入各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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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级机关工委
———项目内容:定期举办编审、编辑、记者、校对、播音、主持等人员语言文字规范专题培训班,完善相关培训监督制度,将接受培训与考核达标情况纳入对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继续举办面向编辑、记者的“咬文嚼字讲习班”.
———责任部门:市新闻出版局、市文广影视局
———项目内容:有计划地开展对交通、旅游、商贸、金融、文化、体育、医疗卫生、邮政、电信等主要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培训.逐步开展对广告标牌制作业从业人员的汉字规范专题培训.
———责任部门: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委、市金融党工委、市文广影视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市邮政公司、市电信公司;市工商局
———项目内容:推动街镇社区、用人单位、劳动就业服务部门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
———责任部门:市教委、各区县政府、各镇政府
———项目内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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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纳入普法教育内容,定期开展专项法制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使用中的法制意识.
———责任部门:市语委办、市司法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教委
———项目内容:继续开展每年一度的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定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集中宣传.围绕“推普周”,广泛开展语言文字类竞赛、征文、论坛、讲座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积极参与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责任部门:市语委办、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项目内容:充分利用平面、广电、网络各类媒体,全面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推广语言文字国家意识、规范意识、法制意识和现代意识.建立政府与媒体的良性互动机制,主动公开语言文字类政务信息,积极引导语言文字相关问题的舆论导向.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文广影视局、市
政府新闻办、上海广播电视台、解放报业集团、文新报业集团、市语
委办
“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是促进语言文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的重要举措,是改革开放以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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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确立的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任务,上海要通过达标评估进一步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通过制定和实施规范标准进一步促进语言文字标准化,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语言文字基础工程建设,不断提升语言文字信息化水平.
分层级开展对街镇、区县的达标评估,促进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逐步开展对行业系统的达标评估,创建评定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单位,促进领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发挥教育的基础和阵地作用,
继续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达标评估.
推进语言文字类上海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加强关于国家和上海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社会宣传,努力提高社会知晓率,增强社会贯彻执行规范标准的自觉性;逐步开展对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
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执行规范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类网站建设,努力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政务信息化,加强语言文字信息化基础工程建设.
———项目内容:以区县为单位,按照全市统一的标准,对各街道、乡镇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合格级”和“优秀级”达标评估,督促各街道、乡镇切实提高包括城镇和农村地区在内的整个辖区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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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对各区县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达标后复检,使
各区县在所辖各街道、乡镇普遍达标的基础上实现区域性整体达标;完成对各区县区域性整体达标情况的评估认定.
———责任部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市
语委办;各区县政府
———项目内容:切实加强党政机关、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以及交通、旅游、商贸、金融、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民政、邮政、电信等主要公共服务行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每3年评估认定一批领域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单位.以区县为单位开展行业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
语委办;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委、市金融党工委、市国资委、市农委、市公安局、市文广影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市邮政公司、市
电信公司、上海海运集团;上海警备区政治部、市高级人民法院、市
检察院;各区县政府
———项目内容:继续开展、全面完成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2015年完成本科学校评估,2016年完成专科、高职学校评估.
———责任部门:市语委办、市教委;各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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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以区县为单位,创建评定区县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以区县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为基础,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要求,创建评定国家级、省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市语委办、市教委
———项目内容:积极参与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调研和制定工作,牵头组织全国专家研制英、俄、日、韩等语种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国家标准.
———项目内容:推进上海地方标准制定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结合上海特殊需求,研制«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标准»等
地方标准.
———责任部门:市质量技监局、市语委办
———项目内容:建设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公共数据库,全面收集整理国家、上海已经颁布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以及相关的国际标准,以利社会使用.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普及国家、上海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责任部门:市语委办、市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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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以建立和实施语言文字标准体系为主要内容,
在学校、机关等单位开展语言文字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水平.
———项目内容:进一步建设好“上海语言文字网”,区县、高校语言文字网站、网页,定期开展专项评比、表彰活动.积极推进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行政务系统,推进信息化办公.继续支援西藏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编译局),进一步建设好“西藏藏语言文字网”(汉文版、藏文版).
———责任部门:市语委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县政府、各高校;市教委
———项目内容:建设国内外语言文字政策法规数据库、语言文字专家库、多语种外语服务志愿者人才库等本市语言文字事业基础数据库,为事业发展夯实基础.建设上海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上海语言文化信息数据库、上海语言地理信息数据库、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语料库,为事业发展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帮助有关高校或研究机构建设相关语料库,为本市语言文字学科发展奠定基础.支援新疆民语委建设好公共服务领域维文规范语料库.
———责任部门:市语委办、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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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监督检查和服务”是政府管理社会语言生活的重要职能,是«规划纲要»对未来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上海要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在进一步强化语言文字社会应用检查监测、监督管理的同时,做好语言文字咨询服务工作,努力构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和谐语言生活.
加强对机关、学校、媒体及公共场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外国语言文字日常使用的监督监测,不断完善“及时纠错”的工作机制,
切实提高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的有效性.
妥善处理好语言文字规范与发展的关系,对字母词、外来语、网络语言、新词新语、社会流行语等语言现象加强监测与研究.妥
善处理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外国语言文字、上海方言等不同语言文字之间的关系,加强语言文字舆情监测,促进社会语言生活的健康、和谐.
构建语言文字宣传、咨询、信息、学术、认证等公共服务的平台和网络,以各类语料库、语言知识库、语言信息库等为基础,向社会提供语言文字咨询服务.
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和政策研究,积极应对社会语言文字应用和语言生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语言文字领域的科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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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努力提升语言文字管理和服务能力.
———项目内容: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党政机关自觉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立对市级机关公文和门户网站语言文字规范化情况的年度抽检制度,及时反馈抽检结果.开展对各市级机关门户网站英文版英文使用情况的监测.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级机关工委、市政府外办
———项目内容:继续实施报纸、期刊、图书编校质量年度抽检制度,广播电视、影视屏幕语言文字应用日常监听监看制度,及时反馈监测结果.
政府新闻办、上海广播电视台、解放报业集团、文新报业集团
———项目内容:建立教科书语言文字应用标准符合性年度抽检制度,抽样检查本市出版的教科书、电子教材等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情况.
———责任部门:市语委办、市教委
———项目内容:以区县为单位,进一步完善公共场所语言文字应用监测制度,加强监测员队伍建设,规范监测工作程序,完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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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工作机制.依托“上海语言文字网”,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语言文字使用规范情况网络投诉平台建设.
———责任部门:市语委办、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县政府;市教委
———项目内容:组建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公共场所外文译写规范监测志愿者队伍,建设志愿者培训研究基地,不断完善志愿者队伍的招募、管理与培训机制.组织志愿者定期、不定期对公共场所外文译写规范情况进行监测检查与纠错.
———责任部门:市语委办、团市委、市政府外办、市教委
———项目内容:推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数据库社会共享,通过
合适的渠道与方式为社会群众在语言文字日常使用中遇到疑难问题时提供咨询服务.
———项目内容:为社会各行业在贯彻执行英文译写规范标准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时提供咨询服务,根据需求开展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性审核认定.
———项目内容:探讨社区提供多语种语言学习服务的有效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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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鼓励、支持各街镇、居(村)委在推进社区教育、市民终身教育的过程中主动为居民提供语言服务,整合社区资源,以适当的方式为有需要的社区居民提供普通话、上海话、外语、汉语拼音、朗诵、书法、文言文阅读等语言学习和使用的交流平台,为社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相关服务.继续支持有关社会机构开展上海话和上海童谣比赛等语言文化活动,引导社会在具备并不断提高普通话能力的前提下,重视上海话能力的保持与发展.
———责任部门:各区县政府、各乡镇政府;市教委
———项目内容:加强关于城市公共标志系统外文使用需求的研究,为本市有关部门加强外语标志的规划与管理,增强外语标志设置的连续性、有效性提供决策咨询.加强提升城市多语种外语服务能力的研究,以及城市外语语种规划研究,提出对上海国际化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核心语种,为本市有关部门推进市民外语学习、开展多语种外语教学、储备多语种外语人才提供决策咨询.
———责任部门:市语委办、市政府外办
———项目内容:宣传普及国家通用盲文、手语的规范标准;推
动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为聋人和盲人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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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加强国家语言文字政策研究中心建设,依托中心开展语言文字决策咨询研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研究、语言文字舆情监测研究,为国家和上海制定语言战略与语言政策提供决策咨询;继续编辑发行«语言文字政策研究»;完成教育部、国家语委下达的政策研究类课题、项目及相关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市语委办、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族宗教委、市政府法制办
———项目内容:加强中国外语战略研究中心建设,依托中心开展世界各国语言战略与政策平行比较研究,建设世界各国语言政策、外语战略数据库;开展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的外语语种规划研究,为提升国家、上海外语处理能力提供基础支撑;开展外语使用状况及国民外语能力调查研究,为提升国民外语能力提供决策咨询;继续编辑发行«外语战略动态»;加强“应用语言学”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责任部门:市语委办、市教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
政府外办
———项目内容:围绕国家和上海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语言文字方针政策、规范标准,以及社会语言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对策性调查研究,为语言文字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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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智力支持.定期开展包括普通话、规
范汉字、汉语拼音、上海方言、外语使用情况的上海“语情”普查.
制定颁布上海市语委科研工作规划及语言文字应用研究课题指南,切实加强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项审定各环节规范化管理.
———责任部门:市语委办、市科委、中科院上海分院
“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是语言文字事业未来发展的新任务,上海要努力提高全体市民适应现代化国际性大都市语言生活需求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为核心的,包括外语、母语(或母方言)、移民目的地语在内的多种语言文字能力.
努力构建由学校语文教育、开放大学语文类课程、社区学校语文类课程共同组成的市民语言学习的终身教育体系,搭建多样化的市民语言学习平台;充分发挥语文教学在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中的主渠道作用,针对学生职业发展需求,科学设置语文类课程,全面加强普通话应用能力、规范汉字使用能力、汉字书写能力、汉语拼音能力、多类型语料听知阅读和检索分析能力、口头表达和书面写作能力的教育培训.
努力提高市民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为核心,包括外语、母
语(或母方言)、移民目的地语等在内的多种语言能力.推动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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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学校、社会有关机构以及开放大学、社区学校等,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相关语言学习服务.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培育广大市民贯彻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在公共交际场合自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制意识,以及在不同场合选择使用合适的语言文字的现代语言意识.
努力提高市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处理语言文字、检索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各类信息、阅读理解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新型语料文本的综合能力.
项目8-1:«市民语言应用能力指导纲要»项目
———项目内容:全面分析研判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对市民语言能力的需求,明确不同职业、不同年龄阶段的市民应具备的语言应用能力,提出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为核心的,包括外国语言能力和上海方言(上海市民的母方言或移民目的地语)能力的综合性语言应用能力指标要求.
项目8-2:中小学听说读写多类型语文课程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进一步完善关于口语交际、演讲口才、汉字书写、经典阅读等能力训练的相关课程体系,指导、督促各中小学校在基础型语文课程教学的基础上,通过拓展型课程教学以及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等途径,加强对学生听说读写等各方面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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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与训练,引导学生积累语料、培养语感,掌握听说读写各种策略.支持各中小学校结合各自实际,研发校本教材、推出校本课程.
———责任部门:市教委
———项目内容:指导、督促各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科学设置语言文字类课程,以语文鉴赏能力、汉字书写能力、口语表达能力、应
用文写作能力为重点,全面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及语言文字的综合运用能力.指导、督促各高等学校进一步将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纳入通识教育和高等教育课程体系.
———项目内容:继续推进普通话、汉字和汉语综合应用能力测试.逐步拓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范围与对象,推动交通、旅游、卫
生、文化、体育、金融、商贸、邮政、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普通话培训与测试.不断扩大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的试点范围.面向职业人群,逐步推进包含听说读写等综合能力的汉语能力考试.支持有关社会机构继续开展朗诵水平等级考试、职业汉语能力考试,根据社会需求适时推出口才等级考试等多样化的测试项目,努力构建立体化的市民语言文字能力测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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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继续大力推进全民阅读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多读书、读好书,在阅读中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综合文化素养.
编制关于语言知识、语言学习与能力训练、语言文化等内容的优秀图书目录,推荐给全民阅读活动.
———责任部门:市文明办、市新闻出版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作家协会;市语委办
“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是党中央对当前语言文字事业提出的迫切要求,是“语言资源观”的重要体现,是保持文化多样性的重要举措.上海要依法妥善处理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汉语方言、繁体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关系及学习使用问题,积极探索方言保护和传承的科学途径.
———项目内容: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全国语情普查的工作要求,开展全市范围的语言普查,全面把握普通话、规范汉字、汉
语拼音、上海话、带有上海地方特色的普通话、繁体字、少数民族语言、英语、英语以外其他主要语种外语以及盲文、手语等特殊语言文字的使用状况.促进语言普查数据的开发、利用和社会共享.
—29 —
———项目内容:加强对上海语言资源的调查研究,用现代声像技术手段记录、保存上海语言资源变化发展情况.研制发布上海语言地图,为方言研究与方言文化研究提供基础数据,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
———项目内容:充分挖掘、合理利用语言资源的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建设上海语言文化展示平台.充分调动有关区县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利用网络和现有文博场馆资源,全面展示上海语言资源信息和语言文化信息.
———责任部门:市语委办、市文广影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各
区县政府
“弘扬传播中华优秀文化”是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内容,上海要充分发挥语言文字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载体作用,
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提升市民的文化素养和道德素养,全面、深入地推进“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及海外的合作交流.
充分发挥语言文字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载体作用,广泛开展各类语言文化活动.全面推进“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支
持有关区县继续举办“汉字节”活动,通过有关机构坚持举办语言
—30 —
创意比赛等活动,提升市民的语文素养和文化修养,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针对上海外国常住人口多、外国留学生多、入境外国人员多、华侨华裔多的特点,推进面向在沪外籍人士和华侨华裔的汉语教育,鼓励社会有关机构提供各类汉语短期强化培训、专项培训.鼓
励高校根据不同人群学习汉语的特点和需要,加快开发各类国际汉语教材.充分利用上海国际化程度高、国际影响力大的区位优势,提升汉语的国际威望.
促进两岸四地语言文字学术和文化交流,支持本市与港澳台有关机构继续联合实施“沪港澳台四地青少年朗诵比赛”等项目.积
极举办面向港澳台学生的普通话修学夏令营.
———项目内容:将“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有机融入到学校的教育教学、校园文化建设中.依托语文课主渠道,强化中华经典诵读、书写、讲解的要求,倡导诵中华经典、做有德之人,提升学生人文素养及语言文字运用能力;建立市级经典诵写讲名师工作室,
开展经典诵写讲师资培训工作;鼓励学校根据自身实际研发一批
“经典诵、写、讲”校本教材.
———责任部门:市文明办、市语委办、市教委
—31 —
———项目内容:结合上海市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将中华经典诵写讲纳入市民终身教育的内容,研发相关教材,在社区学院(学校)
开设相关课程;建设中华经典阅读、朗诵(吟诵)、讲解、评析、书写资源库,并通过上海终身学习网、上海教育资源网、老年人学习网等网络平台实现社会共享.定期组织上海市民经典诵写讲大赛;
在机关和行业系统中组织开展传统节日经典诵读等活动,不断扩大社会参与面和影响力.
———责任部门:市语委办、市教委、市书法家协会、市作家协会
———项目内容:组织开展关于中华经典诵写讲的功能、价值及其行动体系构建等的基础理论研究,丰富、完善相关理论体系,为“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提供理论指导.加强关于经典诵写讲教育教学的途径与方法的研究,充分发挥中华经典的育人功能和文化传承功能.加强关于中华经典诵写讲长效机制的研究,推动经典诵写讲活动深入、持续开展.
———责任部门:市语委办、市书法家协会、市作家协会
———项目内容:推出并实施面向在沪母语非汉语人群的“实用汉语能力”培训与测试,建设网络培训系统,为在沪外籍人士及华侨华裔等提供学习汉语、检测汉语能力水平的新平台.
—32 —
———项目内容:定期举办在沪华侨华裔子女汉语培训班,有针对性地研发专门教材、开发专门课程.积极承办国家语委举办的海外华人华侨子弟“母语寻根”夏令营活动.
———责任部门:市政府侨办、市语委办
———项目内容:继续组织开展每年一度的“上海、台北、香港、澳门青少年朗诵比赛”,促进两岸四地青少年语言文化交流.
———责任部门:市政府侨办、市语委办、市教委
“加强语言文字法制建设”是新时期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基础,上海要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加强包括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的语言文字法制建设,以及相关的制度建设,切实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机制.
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与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需求,制定颁布与国家、上海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相配套的一系列法规、规章,
努力构建适应管理需求、较为完备的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体系.
积极推进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依法管理本行业语言文字应用的职责,明确执法主体和执法
—33 —
程序,将语言文字规范纳入日常管理;建立并完善语言文字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的依法管理.
继续深入开展对区县、行业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专项督政督导、执法调研和执法检查;进一步将语言文字规范要求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新闻出版编校质量检查、广播电视质量监测、工商行政执法和普法教育宣传等内容,建立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
———项目内容:积极参加国家语委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法制调研工作;适时修订«上海市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制定市政府规章«上海市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管理规定»;做好国家语委关于«信息技术产品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的立法调研工作.
———责任部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语委办、市教委、市政府
法制办
———项目内容:分期分批开展对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定的各责任部门及各区县政府贯彻落实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定期开展由教育、工商、质监、城管、公安、地名、文化等行政执法部门共同参与的语言文字联合执法;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语言
—34 —
文字执法的程序和机制,继续开展对执法人员的语言文字法制培训.
———责任部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教委、市
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文广影视局、市地名办、市语委办
———项目内容: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各级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教育现代化督政督导内容;将语言
文字工作要求纳入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干部考核范围.
———责任部门:市文明办、市教委、市语委办;各区县政府
准确把握语言文字事业的科学定位,认真领会语言文字工作在内容方法上的新观念、新思路.组织全体干部和工作人员不断学习,提高思想水平,认识新时代的新要求,应对新挑战.在理念思路、工作机制、管理服务方面,按照«规划纲要»要求,结合上海实际,注重创新,开创语言文字工作的新局面.
着力加强区县语委机构建设.指导、推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将语委办事机构纳入内设机构,配备专
—35 —
职人员,提供基础保障,加强统一管理,使区县语委办事机构更好地发挥在全区(县)语言文字事业发展中的统筹组织功能.
进一步加强行业系统、高等学校及街镇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建设.推动«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
法»规定的市政府有关组成部门,以及各高等学校、各乡镇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落实语言文字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管理与考核,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基础条件,保证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正常运转、充分履职.
完善工作网络.进一步在全市形成覆盖各地区和各领域的“语委统筹、部门协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加强语言文字管理队伍建设.完善培训制度,通过多种途径,
对区县、系统和高校的语言文字专兼职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定期轮训,全面提升本市语言文字管理队伍的语言学理论水平、语
言文字政策水平和工作实践水平.
加强语言文字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对本市相关职业急需的应用语言学人才培养,推动有关高校扩大应用语言学学科招生规模、建立应用语言学人才培养基地,努力培育一支适应语言文字事业发展需求的业务骨干队伍.加强对语言文字政策研究、标准制定等人才的培养.完善队伍建设基础设施,依托有关高校或科研机构,建立市级语言文字培训基地.
—36 —
建立健全语言文字事业经费投入机制.加大对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力度.推动各级财政加大对本实施意见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的经费投入,支持多渠道筹措经费,鼓励企业、团体、个
人捐赠,为上海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37 —
附件1:
上海市中长期语言文字工程(项目)责任部门一览表
编
号
工程、项目名称
责任部门
工程
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培训工程
项目
1-1
语言文字学习培训基础建设项目
市语委办
项目1-2
教师语言文字学习培训项目
市教委、市语委办、各区县政府
项目1-3
公务员语言文字学习培训项目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级机关工委
项目1-4
媒体从业人员语言文字学习培训
市新闻出版局、市文广影视局
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旅游局、市
1-5
公共服务行业人员语言文字学习
商务委、市金融党工委、市文广影视局、市民
培训项目
政局 市体育局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市邮
、
政公司、市电信公司;市工商局
项目1-6
进城务工人员普通话培训项目
市教委、各区县政府、各镇政府
2
语言文字规范化社会宣传工程
2-1
语言文字法制宣传项目
市语委办、市司法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
察院 市教委
项目2-2
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项目
市语委办、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项目2-3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文广影视局、
语言文字规范化媒体宣传项目
市政府新闻办、上海广播电视台、解放报业集
团、文新报业集团、市语委办
3
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评估工程
3-1
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评估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市
语委办 各区县政府
;
语委办;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市旅
游局、市商务委、市金融党工委、市国资委、市
3-2
领域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评估
农委、市公安局、市文广影视局、市新闻出版
局 市民政局 市体育局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
委、市邮政公司、市电信公司、上海海运集团;
上海警备区政治部、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
院;各区县政府
项目3-3
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项目
市语委办、市教委;各高校
项目3-4
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项目
各区县政府;市语委办、市教委
—38 —
4
语言文字标准化、信息化工程
4-1
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国家
标准制定项目
项目4-2
语言文字类上海地方标准研制
市质量技监局、市语委办
项目4-3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宣传普及项目
市语委办、市新闻出版局
项目4-4
语言文字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
4-5
语言文字工作政务信息化建设
市语委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县政府、各
高校 市教委
项目4-6
语言文字事业基础工程建设项目
市语委办、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5
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监测工程
项目5-1
机关公务用语用字监测项目
市政府办公厅、市级机关工委、市政府外办
项目5-2
新闻媒体用语用字监测项目
团、文新报业集团
项目5-3
教科书语言文字应用监测项目
市语委办、市教委
5-4
公共场所语言文字应用监测项目
市语委办、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县政府;市
教委
项目5-5
公共场所外文译写规范监测项目
市语委办、团市委、市政府外办、市教委
6
社会语言生活服务工程
6-1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咨询服务项目
6-2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咨询服务
项目6-3
社区语言服务项目
各区县政府、各乡镇政府;市教委
项目6-4
提升城市外语服务能力项目
市语委办、市政府外办
项目6-5
国家通用盲文、手语推广项目
7
语言文字科研工程
7-1
语言文字政策研究项目
市语委办、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族宗
教委 市政府法制办
7-2
外语战略研究项目
市语委办、市教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
项目7-3
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项目
市语委办、市科委、中科院上海分院
—39 —
8
市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8-1
«市民语言应用能力指导纲要»
8-2
中小学听说读写多类型语文课程
市教委
体系建设项目
8-3
高校和职业学校语文类课程体系
建设项目
8-4
市民语言能力测评体系建设项目
8-5
市民阅读习惯和能力培育项目
市文明办、市新闻出版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市作家协会 市语委办
9
上海语言资源科学保护工程
9-1
上海语言资源调查监测项目
9-2
上海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
9-3
上海语言文化资源展示平台建设
市语委办、市文广影视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各区县政府
10
中华经典诵、写、讲工程
10-1
学校“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
市文明办 市语委办 市教委
10-2
中华经典诵、写、讲多样化社会活
市语委办、市教委、市书法家协会、市作家
动平台建设项目
协会
项目10-3
中华经典诵、写、讲理论研究项目
市语委办、市书法家协会、市作家协会
11
语言文字海外交流工程
11-1
实用汉语能力培训测试项目
项目11-2
华侨华裔子女汉语培训项目
市政府侨办、市语委办
项目11-3
两岸四地青少年语言交流项目
市政府侨办、市语委办、市教委
12
语言文字法制建设工程
12-1
语言文字立法实践项目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语委办、市教委、市政
府法制办
项目12-2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教委、
语言文字执法检查项目
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
公安局、市文广影视局、市地名办、市语委办
项目12-3
语言文字依法管理制度建设项目
市文明办、市教委、市语委办;各区县政府
—40 —
—41 —
附件2:
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实施上海市中长期语言文字工程(项目)职责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工程(项目)编号
,
1-11-22-12-22-33-13-23-33-4
4-14-24-34-44-54-65-35-45-5
6-16-26-46-57-17-27-38-18-4
8-59-19-29-310-110-210-311-1
11-211-312-112-212-3
市委宣传部
2-22-35-2
市文广影视局
1-41-52-22-33-25-29-312-2
市新闻出版局
1-42-22-33-24-35-28-5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2-2
市文明办
2-28-510-112-3
1-21-62-12-23-33-45-35-45-5
6-37-28-28-310-110-211-312-1
12-212-3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
2-23-13-212-112-2
市政府办公厅
2-25-1
市发展改革委
2-27-17-2
市经济信息化委
2-24-54-69-3
市级机关工委
1-32-25-1
13
市金融党工委
1-52-23-2
14
市建设交通委
15
市商务委
16
市农委
2-23-2
17
市科委
2-24-67-17-27-3
18
市民族宗教委
2-27-1
19
市公安局
2-23-212-2
20
市民政局
—42 —
21
市司法局
2-12-2
22
市财政局
2-2;建立健全语言文字事业经费投入机制
23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24
市政府外办
, ,
2-25-15-56-47-2
25
市工商局
1-52-212-2
26
市质量技监局
2-24-24-412-2
27
市旅游局
28
市体育局
29
市交通港口局
30
市政府新闻办
31
市国资委
32
市城管执法局
2-25-412-2
33
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
2-23-13-2
34
上海警备区政治部
35
市检察院
2-12-23-2
36
市高级人民法院
37
市政府法制办
2-27-112-112-2
38
市地名办
2-212-2
39
市总工会
2-28-5
40
团市委
2-25-5
41
市妇联
42
中科院上海分院
2-27-3
43
市作家协会
2-210-210-38-5
44
市书法家协会
2-210-210-3
45
解放日报报业集团
46
文新报业集团
—43 —
47
上海广播电视台
48
上海海运集团
49
市邮政公司
50
市电信公司
各区县人民政府
, , , , , ,
51
1-21-62-23-13-23-44-55-46-3
9-312-3
52
市政府侨办
2-211-211-3
(其他机构)
53
市语测中心
1-24-28-411-1
54
国家语言文字政策研究中心
4-34-57-17-312-1
55
中国外语战略研究中心
4-56-47-2
56
上海高校比较语言学
E
研究院
4-59-3
57
市语协、市语文学会
6-18-411-3
58
市侨联
11-3
59
市英译专家委
60
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61
上师大、上外
62
市教研室
5-38-2
63
市教育评估院
3-33-4
64
市教育督导与行政执法事务中心
5-512-2
65
远程教育集团
4-55-4
66
«咬文嚼字»杂志社
1-44-3
67
各高校(语委)
3-34-5
68
各乡镇政府
1-66-3
—44 —
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部语用司、语信司.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4月18日
—45 —
虹口校区: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390号 总机:51278000 | 崇明校区:上海市崇明区东滩大道999号 总机:51278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