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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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2016-12-05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语言文字工作任务,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统一认识,提高全院师生语言文字工作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定期召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部署、检查、评估各系、各部门语言文字工作。

三、制订每年度语委工作计划,做好每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

四、大力开展丰富多采的语言文字实践工作,积极宣传说普通话、用规范字,努力使普通话成为全校性教学语言、工作语言、交际语言。

五、认真组织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

六、做好有关语言文字工作各类信息资料的建档与管理工作。

七、鼓励普通话测试员积极参与科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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